《昨夜星辰昨夜风——最后的贵族李德裕》
第60节

作者: 玉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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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5-26 15:24:53

  司马光曾在《资治通鉴》里用一个譬喻来诠释牛僧孺的观点:如果邻居家的牛丢了,跑到自己家里。有人劝哥哥把牛还给邻居,留下牛是不符合道义的,还会被人告发。也有人劝弟弟留下那头牛,因为邻居从前偷过我们的羊,对他还拘泥什么仁义!再说,牛可是大牲畜,卖了可以让家里多一笔意外之财。按司马光的观点,君子当然要拾“牛”不昧了。李德裕所考虑的是国家的“利”,而牛僧孺所考虑的则是国家的“义”。平民百姓对见利忘义的行为都引以为耻,何况天子。南宋的大学者洪迈就非常赞赏司马光的见解:“司马温公断之以义利,两人曲直始分”。

  可是,司马光和洪迈忘了吐蕃这个邻居偷走的不是一尾羊,是青海、陇右(今甘肃省,庆阳市除外),还有广袤的西域(今新疆和中亚一部分),是我家的一半田园和牛羊。就算不提这些,他们也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前提:这头牛本就不是邻居家的!
  在姜维城遗址上设立维州前,那里是一片蛮荒之地,只零星散落着一些半开化的羌人部落。直到习惯定居生活的唐朝子民在这里修路筑城,开荒种地,维州才渐渐开化。同样打一个比方,是唐朝把野牛从山林里带回家,驯化为耕牛的。没想到,邻居吐蕃用卑鄙手段霸占了这头牛。真正的牛主人曾多次找上门去,可邻居蛮不讲理,就是不肯物归原主。现在,牛自己跑回了旧日的圈栏,难道主人还要把它送回去?无怪乎,南宋学者胡寅会说“司马公之言过矣。”

  延英殿里,牛僧孺侃侃而谈,说起来无非唐朝归还维州,是遵守所谓“信义”。至于李德裕在悉怛谋面前指天发誓所承担的诚信义务,他就顾不上了。《牛僧孺年谱》的作者替牛僧儒辩解道:“李德裕所强调之‘信’乃是他与悉怛谋个人之间的誓约,而牛僧孺所强调的誓约乃是当时唐与吐蕃两国政府间的盟誓。”换句话说,李德裕强调的是“小信”,牛僧孺强调的是“大信”。“守大信而背小信”是无可厚非的。

  这也是个很可疑的观点。
  就说这小小维州城,吐蕃借女人的子宫设下木马计,这里有没有信义的问题呢?有人狡辩说,当时吐蕃和唐朝没有盟约,“兵者,诡道也”,用用计策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那么,让我们回顾一下唐蕃的八次会盟、四次堪界,哪一次不是吐蕃背信弃义,把盟书当作一卷废纸?就在李德裕出生那年,吐蕃借口会盟,伏兵劫持大唐使节,制造震惊天下的“平凉劫盟”。牛僧孺大谈长庆会盟的约定神圣不可侵犯的时候,他好象忘记了,就在前一年吐蕃还在围攻鲁州(蓬鲁州,今四川省理县南)。此时,吐蕃和唐朝可是有盟约的,问题是人家根本没把长庆会盟当回事。

  更可笑的是,现代竟然有人说:“唐此时如纳降悉怛,正去吐蕃修好的使者刘元鼎必有生死之虞。这种故意陷害刘元鼎的做法,必使唐的官员寒心,唐中央政权将可能瓦解。这些是身为宰相的牛僧孺也要考虑的。”这是一个连牛僧孺自己都没有想到的理由。长庆会盟时,刘元鼎是唐朝的正使,不过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难道他还没有从吐蕃回来?
  带着满腹狐疑,我翻开了《资治通鉴》。长庆二年条赫然写着“八月,辛酉,大理卿刘元鼎自吐蕃还。”
  哑然失笑之余,我倒是在同一页看到吐蕃出兵进犯灵武和盐州的记载,时间是刘元鼎回长安前两个月。换句话说,十年前,会盟使者还没有来得及回长安交差,那纸盟书就已经被吐蕃撕毁了。与这样的虎狼如何谈信义?
  胡寅说牛僧孺是“以小信妨大计”,李德裕是“以大义谋国事”,真是一点没说错。其实,牛僧孺那一番话中最为人诟病的,还不在信义之辩、义利之争。毕竟,维州事件的是是非非,过去一千年也没有定论。不仅当时李德裕、牛僧孺二人观点对立,卷入争论的司马光、胡寅、洪迈、王夫之哪一个不是名动天下的大儒?大家见仁见智,看法都不尽相同。牛僧孺发一家之言,也不算什么。
  关键在于动机,在于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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