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眼中的电学》
第23节

作者: aaa_ch
收藏本书TXT下载
  到了1742年,苏格兰科学家戈登又改进了摩擦起电机,他用圆柱体的玻璃代替玻璃球,并提高转速,达到每分钟680圈,因此能产生强烈的火花,甚至可以杀死小鸟。

  1745年,莱比锡的电学家温克勒又把玻璃管安装在用脚踏板踩动的轴上,这样可用脚踏代替手摇,并用安装在弹簧上的皮革垫子代替摩擦玻璃柱, 这种经白垩处理的皮垫较容易起电,并借助弹簧压住玻璃球。后来,这种摩擦物很快就成了既定型式。他用改进后的起电机在很多人的集会上表演,用产生的火花来点燃酒精灯,并且从人的手指上产生火花。

  温克勒还研究其它各种起电机,其中有一种绕轴旋转一个酒瓶的装置,它用一块踏板和弹簧操纵一根缠绕在轴上的绳索,绳索使瓶交替地沿两个方向转动。
  这时由于有很多的人在研究或摆弄起电机,有一位科学家克吕格尔认识到,原导体越长,它起电时给出的电击就越强;到富兰克林才确认,一般情况下,电击取决于导电表面的面积,如果摩擦的物体,如玻璃柱的表面积越大,则起电量也就越大。
  摩擦起电机的出现,这种由人工产生的新奇电现象,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不仅一些王公贵族观看和欣赏电的表演,连一般老百姓也受到吸引。整个社会都对电现象感兴趣,普遍渴望获得电的知识。电学讲座成为广泛的要求,演示电的实验吸引了大量的观众,甚至大学上课时的电学演示实验,公众都挤过去看,以至达到把大学生都挤出座位的地步。摩擦起电机的出现,也为实验研究提供了电源,对电学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在这些研究摩擦起电机的人中,有一位承前启后者,这就是莱比锡的豪森。在他的著作《电学史上新进展》(Novi ProfectusinHis-toria Electricitatis)中他描述了一种新式起电机,这种起电机借助绕在一个带有摇手柄的大轮上的一根线带快速转动一个玻璃球.
  这种机器能获得相当大的电量,因此在事隔十多年后, 豪森再做格雷曾做过的导电男孩实验,就有了新的变化。
  1743年,豪森还是在他的著作《电学史上新进展》中他描述了他最初的实验.他将一个小男孩用丝绳悬吊着,男孩的双脚触着急速旋转的玻璃球,身上有时会射出电光,同时又吸引周围各种颜色的纸片向他飞去,可以说,这个男孩是既作为一个摩擦者,又是可由之引发火花的原导体。
  豪森的表演获得了众人的赞扬,他继续努力,想做出更精彩的表演.
  豪森的表演

  日期:2011-10-03 11:43:50
  5.10 精彩表演
  1743年, 豪森邀请了很多的人到他家中,据说有精彩表演,到了这一天,受邀的贵族和科学家来到了豪森家.迎接他们的是两个七八岁粉妆玉砌的贵族小孩,一个男孩,一个女孩.他们穿着异常的整洁,男孩象个绅士一样,梳着整齐的头发,打着集结,而娇憨的小女孩更逗人爱,雪白的面庞,粉红的蝴蝶结,粉可爱粉可爱的.
  豪森笑嘻嘻的出门迎客,他向众人解释道,今天就拿这两个小家伙试验.在众人的催促声中,来到了一个大木架前,木架旁还有一个巨大的玻璃起电机,小男孩被丝绳悬吊到木架上,他的双脚触着旋转的玻璃球,男孩手拉着那位粉可爱的小女孩。当玻璃球旋转时,摩擦产生的电传到了男孩身上,接着再传递到小女孩的身上,一瞬间,这一对俊美的小孩的脸上和手上都闪烁着美丽的电火花,衬托着这两位雪白丨粉丨嫩的小孩,就象天国来的小天使一般,带了电的小女孩细白的双腿还把放在桌上的花花绿绿的碎纸片吸引的在空中飞舞。

  客人们围上前仔细观看,惊叹着,情不自禁的鼓掌.豪森的实验获得了完全的成功.
  当英国与德国的学者热衷于电现象实验时,法兰西帝国的电学研究也开展得十分活跃。最出名的要数御园花园总管迪费和最著名的诺莱特这对搭档。他们的实验,特别是诺莱特的实验震惊了整个的欧洲,而诺莱特也一跃成为欧洲家喻户晓的人物.
  日期:2011-10-03 13:45:29
  5.11御园花园总管迪费
  在吉尔伯特之后有人发现,物体带上电以后虽然有吸引碎物绒毛的本领,可是带电物体彼此之间却常常是互相排斥的。这是什么缘故?
  它们到底在什么情况下相互吸引,在什么情况下相互排斥呢?解决这个问题的是法国国王路易十五的御园花园总管、化学家迪费。说起来挺逗的, 吉尔伯特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的御医,而同样爱好研究电学的迪费则是法国国王的御园花园总管。
  夏尔•弗朗索瓦•迪费 (1698—1739), 迪费生于巴黎,年轻时是一名军人,当过陆军军官, 1732年起担任巴黎植物园园长。这时,他听说了格雷的实验,迪费对格雷的工作很感兴趣。当他了解到格雷导电男孩实验后,决定要亲自体验一下。
  迪费具有军人的作风,雷厉风行, 也学习格雷的做法要做导电男孩实验,不过悬挂起来的人是他自己.迪费马上请他的学生诺莱特和几个助手把自己用毛发绳悬吊在天花板上,并用起电机使自己带上了电,当诺莱走近他的时候,他突然感觉针刺般的灼痛,身上竟射出长长一串闪烁的火花,同时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这奇妙的情景使他俩和几个助手都惊讶得好久说不出话来。事后诺莱特对人说: “这个情景永生难忘。”这也使他后来走上了电学研究的道路,并创造了最高的人气指数.

  自此之后,他就迷上了电学,迪费在后来的电学实验中总结出了两项重要成就:一,一个电物体在带电时吸引一切非电物体,把电传给它们,于是排斥它们。
  二,存在着两种对立的电:玻璃电和树脂电。
  前一条在之前就有人发现了,迪费只是总结,而后一条,则是迪费首先在实验中发现的.
  迪费用丝绸摩擦玻璃棒,用毛皮擦树脂棒,使这两根棒都带上电。迪费先用带电玻璃棒碰一下金箔,玻璃棒上的一部分电就传到金箔上,金箔也带了电。带电玻璃棒和带电金箔由于是带相同的电,所以是互相排斥的。
  可是当迪费将带电金箔靠近另一根带电树脂棒的时候,它们却是相互吸引的。
  迪费大为奇怪,他又找来了许多物体进行试验,最后终于搞清楚了,原来电有两种,玻璃上带的是一种电,树脂上带的是另外一种电,它们所带的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电。
  迪费由此得到了电学上一个极为重要的原理:同性电荷相斥,异性电荷相吸。
  1734年 《哲学学报》上刊载的迪费的一封信得知这第二个极其重要的发现的。他在那封信中这样谈到它:

  “机遇又赐予我一条原理,它更为普遍,也更为精彩……它给电学以新的昭示。这条原理就是:存在着两种判然不同的电;一种我称之为玻璃电,另一种为树脂电。第一种是玻璃、水晶、宝石、动物毛发、羊毛和其他许多物体的电。第二种是琥珀、柯巴脂、丝、线绳、纸和无数其他物质的电。这两种电的特征是,例如一个带玻璃电的物体排斥一切带同类电的物体;相反,却吸引一切带树脂电的物体”。

  后来,坎顿和维尔克的实验表明,迪费的玻璃电树脂电并不是绝对的,因为当用适当材料摩擦时,树脂质物体可以产生玻璃电,而玻璃质物体也可产生出树脂电。
  日期:2011-10-03 15:13:52
  第六章 1746年莱顿瓶
  6.1 把电盛起来
  1932年,人们在伊拉克的巴格达附近无意中发掘了了一个粘土瓶,这个瓶子有一根插在铜制圆筒里的铁条——与莱顿瓶很想像,因此有人猜测,它是不是与莱顿瓶一样用来储存静电?是不是人类早在几千年前就已经在研究电了?这个疑问没有人知道.
  在十七八世纪,电能产生了,电也能传输了,不过,在十八世纪,酷爱电学实验的人们感觉到一点不便:电不能储存,只能是一边用摩擦起电机起电,一边在做实验.这时人们想寻找一种保存电的方法。那么,电能不能保存呢?

请按 Ctrl+D 将本页加入书签
提意见或您需要哪些图书的全集整理?
上一节目录下一节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