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板大清的那段日子------郑成功同志的自白》
第3节作者:
缥缈儿ZYB 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京城里的官员都在忙着埋大小两个皇帝,不过大多数为柴米油盐酱醋茶奔波的老百姓们,对这皇帝爷俩断气却漠不关心,最起码我知道至少像我爹这样混日子的人是漠不关心的。
日期:2011-08-22 08:33:40
这一年我的海盗爹17岁了,碰上这流年不利、死人成风的世道,还未举行成人礼,就摊上了被他气得整天没有好心情的小公务员爹爹,也追随着北京城里的那两个叫“皇帝”的家伙,向阎王爷报到去了。
开始操办葬礼吧!我爹虽然嘴唇上的胡子都还没长出来呢,但他知道这件事情推不到别人身上,从这一天起,自个儿要开始当家作主了。
安葬那几天我爹当时哭没哭过我不知道,但我敢肯定我爹是不会太伤心的!虽然以后没有老爹掏钱垫补日常花销了了,但是也再不会有人老是在我爹这位不良少年的耳朵跟前唠唠叨叨了。
安息吧,小公务员爷爷,虽然你那儿子不成器,但是人的命,天注定,以后的事情,你就无须再为这个儿子去操心了!
可能因为小公务员爹爹太过于清廉,也可能是俺那海盗爹爹整日不务正业,挥霍无度,坐吃山空,总之一句话,安葬了我的小公务员爷爷之后,我爹环顾四周,才发现这时候完全是家徒四壁,跟被土匪刚刚打劫过了一样,除了两扇歪歪斜斜,闭不上、关不拢的破门外,就剩下一巴掌能扇倒的土墙了。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我爹这贫农日子该怎么往下混呢?
吃饱肚子是瞎混下去的前提,这是颠扑不破的绝对真理,我爹也不例外!
俺的海盗爹虽然肚子里没什么墨水,把“一”字当扁担,但是却熟知怎么着也不能穷了自己这句信条。“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我爹虽然不知道这句话,但他却实践着这句话所蕴含的真理。一看这家里穷得连耗子都懒得光顾,还有什么着落呢?
要我爹守着这个破屋子,再加上那半亩薄田凑合着混,我爹可坚决不会愿意。
既然这个穷窝混不下去了,那好,走,出去混去,要混就混个大的,就去大风大浪里混去!
我爹把主意一横,干脆就在屋子的那段破烂里翻出了一把锈锁,把这两扇怎么都团结不起来的破门一栓,背上行李包,带上他的两个弟弟,扬长而去,投奔他的舅舅黄程去了。
日期:2011-08-23 07:17:23
带着微微咸味的海风徐徐吹来,我爹背着行囊,大步流星的一边欣赏着福建沿海的美景,一边向着他的目的地而去。
光芒万丈的孔老二的门徒在几千年前曾经说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筋骨,困乏其身,增益其所不能!”按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要想让你成才,就要先好好的把你折腾得够呛才行!
可是这条规律我发现对我爹一点都不适用,因为整天瞎混的他日子过得还是比较潇洒的,每天就是疯玩,不务正业,累了就呼呼大睡,直到日上三竿依然昏迷不醒,哪里会知道,命运之神,其实正在向他招手,历史的重担,即将搁在他有些稚嫩的肩膀上。
憔悴、潦倒、大大咧咧、吊儿郎当的未成年贫农、流氓无产者、我爹郑一官同志,向着那片蔚蓝的南中国海进发吧!你是那块海洋的主人!去完成你历史赋予的使命,在广袤的太平洋上,尽情的演出你生命中应有的精彩吧!
正在一边吹口哨,一边赶路的我爹并不知道,就在这一年,就在他奔向海洋的这个不平凡的一年,一艘名叫“五月花”的帆船,从遥远西方的英国出发,载着一群冒险家,驶往了北美大陆。这群由破产农民、手工业者、清教徒组成的102人的大杂烩,穿越浩瀚大西洋上的惊涛骇浪,开始了书写美利坚合众国建国的历史。
吊儿郎当的我爹更不知道,就在两年前,也就是1618年,万里之外的东北地区,一个名叫努尔哈赤的女真族大明将领,正式扛起“后金”这面破旗,背叛中央,挑动民族仇恨,煽动民族分裂,和明朝中央政府对着干,不但掠夺土地人口,而且还残杀大明派驻东北当地的干部和拥护明朝中央的各族群众,发动了一场东北地区罕有的大叛乱。大明政府,已经与这伙叛乱匪徒厮杀了整整两年了。而在以后的岁月中,这股历史逆流不但最终成了我爹的仇敌,也成了我的仇敌,更成了笼罩在中华各族人民头上此后几百年来挥之不去的噩梦!
可我爹那时根本就不知道这些,他只是在忙着赶路,一边走,一边盘算着自己的生计,毕竟吃饭的问题最大!怀着对未来的畅想,他前往那个让他新奇的目的地!
和地球另一端“五月花”号上那102名志同道合,却从未谋面的异国同伴顺利登岸一样,我爹也顺利抵达了自己那个充满异国风情的目的地。
日期:2011-08-24 08:18:44
这是一个叫作澳门的小地方,我爹的舅舅黄程就住在这里。澳门的一切不但让我爹新奇不已,而且他的这位舅舅经常和那些红头发、蓝眼睛的红毛番,也就是后来称呼的洋人做生意,手头比我的那位小公务员爷爷要阔绰的多。
年轻好奇的我爹并不知道,说起那个时候和那些洋人做生意,可是由来已久。
这个说起来比较复杂,我就慢慢从头说起吧!
在那个年代,由于中国实在太大,物产丰富,而很多海外的小国总是缺这少那,看见中国的东西,不管贵贱,总是觉得这也好,那也好,像什么满大街都是的丝绸、瓷器,在那些小国眼里简直就是宝贝。
这也难怪,在过去的几千年里,中国的能工巧匠把这些东西加工打造的确实精美。那水一样光滑的丝绸、玉石一般莹润的瓷器,还有那芳香四溢的树叶(茶),这些中国寻常百姓家都有的东西,在那些小国家眼里几乎就是天堂里来的圣物,只有国王和王室以及和国王关系极铁的大臣才有资格享用。因此,自古以来,尤其是唐朝之时,很多异域的商人,尤其是大食客商,也就是后来称呼的阿拉伯人,往往不畏艰险,长途跋涉,从遥远的西方牵着骆驼,冒着烈日严寒,不远万里,提着性命穿过沙漠来到中国,收购这些中国用品,回到本国以后再去贩卖。这一转手,往往就立马肥的流油。因此即使路途遥远,千里迢迢,风险极大,但是由于利润惊人,所以这些阿拉伯客商蜂拥而至,代代相传,前赴后继的往返于中国当时的皇帝住地长安和他们本国之间。他们在沙漠中的足迹,就是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
后来由于中东的拜占廷帝国崛起,将亚欧大陆隔断,同时穿行沙漠实在本钱过高,不但生命难以得到保障,而且沙漠恶劣的气候环境的确令他们十分的不爽,加上海上航运技术的发展,这时候唐王朝动荡不安,最后奔溃瓦解,乱成一锅粥,于是这些阿拉伯客商都不太愿意再穿行沙漠到中国很深很深的腹地去。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成本太高,人身安全极其没有保障,而坐船到中国的东南沿海,见一切正常就上岸买点东西回去贩卖,如果岸上太乱就暂时不上去,另找安全一点的地方买东西,反正中国的海岸从南到北地方实在太多,南边不行咱就上北边。
再说了,用船装载东西,远比骆驼装载的要多,而且坐船可以不晒太阳,喝茶看书睡大觉样样能干,比天天骑在骆驼背上舒服多了,因此海上丝绸之路就日益兴盛,完全取代了那条沙漠中还叫同样这个名字的路线了。
日期:2011-08-25 07: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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